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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成受访者信息遭泄漏 窃取公民信息可能坐牢

http://www.allfang.com   日期:2008.8.27  来源:重庆晚报  作者:无   评论   论坛
    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25日在人民大会堂开幕。当天上午举行的第一次全体会议,听取了《刑法修正案(七)草案》等法案和有关议案的说明。在《刑法修正案(七)草案》中,有关于“窃取公民信息要负刑责”的条款。

        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25日在人民大会堂开幕。当天上午举行的第一次全体会议,听取了《刑法修正案(七)草案》等法案和有关议案的说明。在《刑法修正案(七)草案》中,有关于“窃取公民信息要负刑责”的条款。

面对个人信息被广泛窃用的现象,不少市民深恶痛绝。昨日,本报对此展开公众调查,八成受访者表示个人信息曾被非法泄露。75%的市民对“窃取公民信息要负刑责”的规定表示欢迎。

受访市民:我们信息被泄露

共有352位市民通过电话、QQ及在线填写等方式,参与了本报公众调查中心的此次调查。调查显示,80.31%的受访者称个人信息曾被非法泄露。

家住南岸区的刘波先生说,上个月他在某楼盘购买的房屋交房了,麻烦事也来了。他每天至少要接到20个电话,有推销装修的,推销家电的,也有推销保险的。有时白天打,有时半夜也打来,不堪其扰,“都知道是谁透露了信息,但没证据。”

家住渝中区石油路的黄女士介绍,前几天,她拨打了一个调查公司的电话。由于手机没电,她用了母亲的电话。听她介绍了自己的信息后,“仅过5分钟,对方就打来电话说我骗人。”黄女士称,对方说查到电话号码的主人是谁,家住哪里,在什么地方工作,这些信息与自己母亲的信息一致。

“女朋友填单子,我遭骚扰!”沙坪坝区的周萌先生称,他的女朋友经常去办些VIP卡,但填写的手机号码是自己的。这下可把周萌害苦了,每天他都要接到数十条手机广告,最多的是推销化装品,还有小饰品、楼盘、汽车、保险等。

就读于我市某高校的刘同学则遇到了更可怕的事。刘称,自己家在浙江,大一时学校要求他们填写家庭具体资料,方便学校联系。随后,家中多次接到陌生男子的电话,称自己是刘的辅导员,刘在重庆出了车祸,让刘的父母汇钱到指定账户上。

本报调查数据显示,个人信息被泄露后,几乎所有受访者都曾接到陌生短信及电话推销商品,此外还有近20%的市民称接到过诈骗类信息。对此,54.7%的受访者称,只要短信及电话不危及自己和家人的生命及财产安全,就无所谓;另外45.3%的受访者则对此比较反感。

当被问及是否知道个人信息如何被泄露时,近九成受访者表示不清楚。有82.7%的受访者表示,未想过通过司法途径解决这一问题,主要原因是嫌麻烦,另外“也找不到证据”。

调查公司:调查工作不违法

昨上午,记者联系了重庆邦德调查公司。公司彭主任称,《刑法修正案(七)草案》此规定对他们的工作不会有影响。

彭介绍,现在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确有缺陷。但公民自身的保护意识也很不够。例如,你到街上填张办卡单据,很可能就泄露了个人信息。加之现在网络技术发达,要寻找一个人的姓名、单位、家庭住址、电话号码是比较容易的。

彭主任称,姓名、电话等虽是个人信息,但与公民的社会交往息息相关,适当传播并不会有较大影响。此外,调查公司包括私人侦探,虽还没有得到法律认可,但调查权来自委托人的授权,属于一种私力救济方式,是对公权救济的一种补充。

检察机关:打击力度可提高

对于《刑法修正案(七)草案》关于“窃取公民信息要负刑责”的规定,市检察院第一分院侦查监督处田处长认为,该修正案将非法窃取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上升到刑事层面,将有效遏止目前个人信息泄露泛滥的局面。

对于什么样的情况才够得上犯罪?田处长称,由于《草案》还在审议,相关司法解释出台需要等待。但情节严重无非是“多人多次”出卖个人信息。另外就是提供或窃取信息给当事人带来人身、精神、财产上的损失。

法学专家:光靠刑法还不够

西南政法大学刑法学教授高维俭称,要改善个人信息被泄露的状况,光靠刑法规定肯定不够,还需要政府加强管理,更需要公民自身保护意识提高,当然对网络公司,电信、房地产、医疗等特殊行业的道德规范管理也必须上台阶。

高教授称,姓名、单位、住所、电话号码等确是社交的必要信息,但我们每个人都有道德、法律上的义务去保护别人的信息。例如,一个不认识的人问你相关信息,你肯定会了解他用来干什么。如果因为疏忽甚至为了牟利提供他人信息,给他人造成损害,肯定要负责任。

高教授同时希望,司法机关在对待“窃取公民信息”方面犯罪时,不宜过严,千万不要妨碍了个人信息的正常传播。

法律链接

《刑法修正案(七)草案》中“窃取公民信息要负刑责”的条款规定:“国家机关或者金融、电信、交通、教育、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,违反国家规定,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,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。窃取、收买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上述信息,情节严重的,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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